欢迎光临郑州婚庆网
关于我们 | 加入收藏夹 | 联系我们 | English
当前位置:主页>婚姻法规>
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?
来源:  作者:本站

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,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,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,应当予以登记。


2.不予登记
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:
  (1)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;
  (2)非自愿的;
  (3)已有配偶的;
  (4)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;
  (5)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。
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,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。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,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,对复议不服的,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。


上一页 1 2下一页
免责声明: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